为做好我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测试者范围和测试地点
测试者范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
测试地点: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到网报所属旗市区教育局确定的测试地点参加测试。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申请人到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二、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4.身体检查合格;
5.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
三、测试报名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填写《呼伦贝尔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测试申报表》(附件),于5月14日前,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上报到所属旗市区教育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申请人上报到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三、测试的项目及分值
(一)面试(40分)。面试内容现场抽签,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与思维、写字、仪态仪表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二)说课(60分)。小学、初中、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说课内容由各旗市区认定机构自行确定;高中教师资格申请人说课内容由呼伦贝尔市认定机构确定。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等三个方面进行测评。
四、测试方法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采用专家组测评法。各认定机构根据申报人员学科需要成立若干评审小组,每组3—5人,对需要面试和说课的申请人进行考察,由各专业专家组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评价,考察结果由组长签署评价意见并由专家成员签名,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批准。
2.各专家组在面试提问、认真听取申请人员说课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内容(表一、表二)的评分标准给出恰当的评分,并汇总出测试结果;
3.测试完成后专家组成员要在《呼伦贝尔市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打分表》上签字,对测试结果负责,测试结果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五、程序和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工作进程确定不同学科测试时间,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要保证网上报名提供的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2.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面试和说课,时间不超过25分钟,其中面试5分钟,说课20分钟;
3.报到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心学合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面试、说课结束后,测试结果经认定机构审核核准后,向测试合格人员颁发《呼伦贝尔市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证》。
六、面试及说课评分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要求执行)
表一:
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
表二:
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说课内容及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
说明:
1.“说课”是对已制定或正在制定的教学方案所作的说明,应阐明教学方案的主要问题,如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难点确定、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步骤安排、教学活动设计等的依据和作用。“说课”不面对学生进行,也不是课堂教学。
2.教学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课题
(二)教学目标(教学的目的要求)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
(四)教学时间(即需要课时数)
(五)教学准备(包括教具、学具、实物、挂图、模型、多媒体软件等准备)
(六)教学过程(即表述出教学的全过程,一般是按教学环节的时间顺序分段表述,每个教学环节的主要教学步骤,教学活动和教学方法)
(七)板书设计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温馨提示: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报表.doc》来源于呼伦贝尔市教育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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