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7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所认定的作弊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908515。 违纪类考生由考生所在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其网站公告并作出处理。
易贤下载网:浙江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公告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学历考试 → 自考 → 2024年浙江省自考 |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阅读:6230 次 日期:2017-04-25 16:48:03 |
上一篇:2017年台州市自学考试通知单打印 下一篇:浙江省2017年10月自学考试用书目录 |
手机网站地址:浙江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公告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2024年浙江省自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