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领取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2015-03-31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关于领取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将红河考区领取2014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

2、地点:蒙自市护国路2号红河州司法局101室国家司法考试管理科

二、领取要求:

1、请申领人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登记表、准考证、成绩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来领取。

2、按照司法部要求,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因故不能领取的,须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及证书人身份证(原件)、代领委托书前来办理代领手续。

3、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请与红河州司法局司法考试科联系。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gjsk.yn.gov.cn/yunnanlawexam/policy/show_content.jsp?infoID=IC02000000545

咨询电话:0873-319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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