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常州考区报名的通知
2015-03-28来源: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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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5〕12号)文件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资格

报考人员除具备: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点击下载)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时间至2015年12月31日止,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和脱产学习时间。

(二)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在会计工作岗位上等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对于后续学历获得者,若为全脱产学习的,应将全脱产学习时间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中扣除。

2.破格条件

符合规定学历(或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足(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其财会工作业绩突出,可以申请破格报考:

(1)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颁奖机构文件为准)。

(2)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或在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期间,所主持的会计机构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集体称号。

3.符合规定学历(或学位),取得统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统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2)取得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会计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从事上述与会计相关的工作年限可以作为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连续计算;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报转评高级会计师资格时,还须取得会计师资格,且在会计工作岗位,否则不予受理。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时间至2015年12月31日止,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和脱产学习时间。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5年我省将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即“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4月25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

三、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点击打开)

考生必须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到网上所选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双休日照常进行,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逾期将不再受理。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为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均须在4月20日至4月26日期间,持本人所有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常州市直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

四、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携带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中、高级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5)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证书原件(适用于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隶属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将报名资料于4月26日前分别交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并由其会计管理部门集中到常州市市直现场确认点审核;隶属市本级及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新北区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直接到常州市市直现场确认点办理审核手续。

五、缴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再接受现金。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至4月29日,逾期后果自负。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9月11日。

七、考试科目、时间及考试大纲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州考区中级资格采用笔试形式、高级资格采用开卷笔答的形式,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日至9月13日举行。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1.中级会计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3小时、《财务管理》和《经济法》考试时间为2.5小时;

2.高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3.5小时。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八、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2015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2.缴费发票的领取

需要缴费发票的考生,自2015年5月4日至5月30日,持报名缴费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期间分别到以下地点领取缴费发票:(点击打开)

考试用书自愿订购,选择快递送书(限江苏省内),请在报名表中详细填写:送书地址、邮政编码、送书日期、联系电话。

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常州考区报名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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