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决定实施大学生村官选聘制
2008-05-11来源:云南省人事厅

根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最近,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实施“云南省公务员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签订合同,五年选聘1万名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从2008年开始,按照“组织牵头、人事操作、纪检监督、财政保障、劳动保险”的方式和“省出政策、州市组织、县乡管理”的模式,每年选聘2000名、五年选聘100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任职,聘用合同一签两年。两年期满后,可续签合同,并可参加村(社区)主任、书记的竞选;可参加村(社区)干部定向招录县乡公务员的考试,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

二是优化结构,五年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1万名县乡公务员。从2008年起的五年内,每年扩大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县乡公务员的计划。2008年计划定向考录500名村(社区)干部进入县乡公务员队伍,到2012年累计定向考录10000名村(社区)干部(含从高校选聘到村社任职的优秀大学毕业生)进入县乡公务员队伍。

三是下派任职,五年从省州两级机关选派5000名公务员到县乡机关挂职锻炼。为增强州市以上机关公务员对基层的认识和对群众的感情,从2008年起,五年内,除新录用公务员下派挂职锻炼外,每年从省州两级机关选派1000名公务员到县乡机关任职,挂职锻炼期为2年。挂职锻炼干部实行派出机关和接受机关“双重管理”,并由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进行年度考核,作出挂职锻炼鉴定。

四是上派挂职,五年选拔5000名县乡公务员到省州两级机关挂职锻炼。为强化基层公务员的全局意识和宏观思维,提升基层公务员的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从2008年起,五年内,每年从县乡机关选拔1000名公务员到省州两级机关挂职锻炼。上派挂职锻炼期为一年。考核鉴定由挂职锻炼机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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