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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关于2015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5]2号)文件精神,抚顺市认定教师资格安排的通知,结合顺城区实际,现将2015年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1、隶属于顺城区教育系统的在职人员。
2、户籍所在地为顺城区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时间
时间安排资格种类 | 网报时间 | 体检时间 | 现场确认时间 | 实践能力测试时间 |
中小学教师资格 | 4月1-26日 | 4月20-21日 | 5月5-7日(9:00-11:0013:30-16:00) | 5月16日(上午8:00)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6月1-10日 | 6月8-9日 | 6月16-18日(9:00-11:0013:30-16:00) | 由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组织,请查询“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 |
三、认定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进入系统报名。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打印)、《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注意:网上报名照片为本人近3月内彩色证件照,类型jpg,114像素×156像素,淡蓝色、红色、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饰,正面免冠近照。
2、现场确认
需提交材料: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粘贴一寸照片,正反打印,左侧装订);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粘贴一寸照片);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本人和单位共同完成)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⑧填写《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申请人到辽宁教育人才网下载);⑨与网上报名相同一寸照片一张。
同时,经现场确认合格人员每人需交费180元,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操作考试。
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还需提交“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地点:顺城区政府401室(顺城教育局人事科)。
3、体检
体检表自行下载,正反打印,体检时需带好本人身份证和与网上报名相同一寸照片一张并请空腹体检。
地点:顺城区人民医院(榆林桥北500米)。
4、实践能力测试
申报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5月16日8:00点到抚顺市大自然小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即现场抽题进行备课、说课测试。
咨询电话:57503467
顺城区教育局
2015年3月2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