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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的学科岗位总计128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大余县2015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岗位条件
(1)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幼儿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二者之一一致。
④户籍:不限。
(2)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二者之一一致。其中,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者,所报岗位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④户籍条件:除特殊教育岗位外,其余岗位报考者应具有大余户籍。
(3)初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④户籍条件:不限。
(4)普通高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专升本、专转本等专科起点的除外)。
②资格条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5年8月15前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本科以上(含本科)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④户籍条件:不限。
(5)职业中专烹饪、数控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具有中级以上技工证书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③户籍条件:不限。
3.优惠政策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这类人员,经面试合格后可择优直接录用。
(2)职业中专数控、烹饪教师岗位报考者年龄放宽至35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新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分管人事的领导为成员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 的各项工作。
(二)发布招聘通告。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招聘办法等。
(三)直接考核聘用。
1.适用岗位:特殊教育、中学物理化学和书法教师岗位。
2.对象和条件:省内外高等院校专业对口的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专升本、专转本等专科起点的除外)的应届师范毕业生,能如期毕业,能在2015年取得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考核方法:由县教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组成考核小组,赴省内外高等师范院校招聘。根据考生所属院校层次按照“985”高校-“211”高校-一般本科高校的顺序,结合考生其它情况进行聘用,若属同一层次院校则按照考生所获荣誉数量的多少及分量的轻重(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奖学金的,将优先考虑)进行聘用。
此项工作于2015年4月8日前完成,签约名单在大余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四)招考。对直接考核聘用未满剩余的教师岗位和其它学科教师岗位,采取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4月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报名,学历证明必须包含系别、专业、是否为师范类和能否如期毕业等信息);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③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报考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考试。除职业中专烹饪、数控教师岗位外,其它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笔试时间:4月25日。
②面试时间:5月23日。
③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
①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内容为: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准;中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为准。
②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内容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相应学科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学科专业知识>》中专业知识部分。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对职业中专数控、烹饪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分值权重为3:7。笔试公共课内容和权重与其它岗位相同,专业课另行命题,权重与其它岗位相同。
(五)公示。在大余教育网和大余县教育局公告栏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7天。其中,笔试后公示笔试合格线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面试后,公示总成绩合格线和总成绩入闱人员名单。
(六)体检。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赣人发〔2002〕53号)对总成绩入闱人员和直接考核签约人员进行体检。
(七)资格复审。对总成绩入闱且体检合格人员和直接考核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政治表现进行审查。
(八)录用。
1.录用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直接考核聘用人员(包含大余县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和赴高校直接考核聘用的毕业生)。
2.根据各学科剩余岗位计划,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各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录用。
五、有关说明
(一)大余县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必须4月8日前持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前来办理拟录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具有大余户籍:
1.2014年7月1日以前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关系在大余且现仍在大余;
2.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大余;
3.本人或配偶父(母)户口关系现在大余且达二年以上;
4.配偶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或职工。
(三)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四)若同一学科岗位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是否为本科学历、是否为见习生和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五)若某个学科出现空额,则将该学科空额指标调剂到其它学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报考和录用。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有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行为的;
④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⑤在试用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⑥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违约责任。录用人员必须在我县所属公办学校服务5周年以上,如服务未满5周年,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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