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考试基础知识第十四章:微观经济
2010-03-27来源:

第一节   市场主体

一、市场主体类型

(一)市场主体的特点

在经济学上,市场主体是在市场中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市场客体是各种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商品包括产品(含服务)要素,以及一切价值的载体。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是构成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市场主体通常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目的性。任何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都带有明确的目的。市场主体不同,目的也许不同,但都追求自身利益。

第二,自主性。对于怎样实现自己的目的,市场主体都有自己的意愿,能够按照市场规则和有关法规自主地采取行动,任何人不得任意干涉。

第三,主动性。市场主体能够主动地对以市场价格为中心的各种市场信息及时作出反应,接受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挥。

(二)市场主体的分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家庭

(2)企业

(3)中介机构

(4)事业单位

(5)政府

二、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是拥有产权,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一)现代企业的特征

1.产权清晰

现代企业的特征

(二)现代企业的形式

按照不同的标准,企业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各国通常从法律上根据财产权的组织形式对企业进行分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物品还是服务的交换,归根结底都是一种权利即产权的交换,包括所有权、占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任何企业都建立在一定的财产基础之上,具有不同的法定产权形式。

1.业主制

业主制又称单一业主制,是最原始的企业组织形式。业主制只有单一产权所有者即业主直接经营,享有全部经营所得,并对企业的一切债务负有无限责任。

2.合伙制

合伙制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的个体财产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合作经营,分享企业所得,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3.公司制

公司制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财产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机构。

(三)现代企业的改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企业结构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但目前仍不合理。主要是重复建设严重,企业大而全、小而全,没有形成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体系和规模经济,缺乏市场竞争力。根据不同情况,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企业改革,并将改革与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在企业改组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市场导向

在进行企业改组时,一定要以市场为导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来进行,不能用行政手段勉强撮合。在涉及产权变动的企业并购中,要规范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逃避银行债务及国家税款,妥善安置职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技术创新  

必须适应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势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3.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是指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生产成本逐步下降,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如果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生产成本反而上升,则称为规模不经济。规模经济形成的原因有:随着生产规模扩大,专业化分工更细,设备专用性更强,大大提高生产率;由于生产设备和经营过程的不可分性,生产规模可以避免闲置能力,充分发挥潜力,大大提高效益;生产规模越大,具有共享性的企业服务设施(如食堂、宿舍、阅览室、医疗室、业余学校等)越能得到充分利用,可以大大降低成本;等等。

4.范围经济

范围经济是指多种产品企业的联合产出超过单一产品企业产出之和,即联合生产超过分别生产,否则便属于范围不经济。

三、市场中介机构

市场中介机构是在生产社会化、市场化的基础上,适应各种市场主体的共同需要,依法设立的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民间组织或个人。中介机构以非盈利(或盈利)为目的,专门在市场主体之间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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