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2015-03-14来源: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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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5日进行,合肥市共有5428人参加,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575人,报考小学教师资格1652人,报考初中教师资格1512人,报考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1689人,考试安排在三中、六中(南区)、合肥行知学校、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4个考点进行,共395个考场。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1、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www.ntce.cn)报名系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 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文件后打印准考证(为防止因为浏览器版本的原因造成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2、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参加笔试阶段考试时,需持准考证、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3、考生只需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等物品。

4、考生答题时须注意,根据试题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涂黑作答。注意试题的题号与答题卡的题号一致,涂时要涂满、涂黑、涂实、涂匀;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不要将卡折叠、弄破,禁止使用涂改液、粘胶带;客观题答案如需改动,须要用橡皮擦将之前所选答案擦干净,再行作答;答题卡的答题区域(黑色矩形边框)为每道题的答题有效范围,答案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矩形边框),答案写在试题卷或草稿纸上无效。

5、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预计4月13日公布成绩)。合肥市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4月13日—14日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金寨路322号)提出复核申请(现场填表登记并交一份打印的准考证和成绩单),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则不予复查。复查结果将在合肥招生考试网( www.hfzk.net.cn)公布。

6、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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