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临沧市临翔区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委委员实施方案
2011-02-22来源: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大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力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培养链,进一步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搭建大学生村官成长平台,根据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选拔一批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委委员。结合临翔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为依据,着眼于培养有理想、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坚持组织推荐和走群众路线相结合,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大学生村官选拔出来担任乡(镇)党委委员,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理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村基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拔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公开推荐、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具体负责组织报名、推荐、审核、笔试、考察等工作。

三、选拔职位

全区共选拔8名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8个乡(镇)党委委员。

四、人选资格条件

人选应当是大学生村官中的优秀代表,政治素质好,热爱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 我区2008、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的优秀大学生村官;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本次选拔的人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的;

4.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的。

五、选拔工作程序

选拔工作于1月中旬启动,2月上旬完成。工作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1年1月27日前)

以区委组织部文件通过一定方式发布选拔公告,公布选拔名额、条件与资格、程序和方式、时间安排和要求等。

(二)组织报名(2011年1月28日前)

组织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报名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通知到本乡(镇、街道)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本乡镇将报名情况汇总后将《报名登记表》、《报名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证件报区委组织部。

(三)民主推荐。(2011年1月30日前)

乡(镇、街道)党(工)委召开有关中层以上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大学生村官和有关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每个乡(镇、街道)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中推荐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人选。

(四)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2011年1月30日前)

按照民主推荐情况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经集体研究,提出本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人选,书面报区委组织部。

(五)资格审查(2011年2月1日前)

区委组织部根据选拔条件,对乡(镇、街道)推荐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其本人填写《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通知,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到中共临翔区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办公室报名登记。

(六)笔试。(2011年2月9日)

测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法律法规、农业农村工作及党的相关政策等基层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及相关素质能力。笔试试题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命制,有关考务工作、印刷和评卷等工作统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

(七)确定考察对象。(2011年2月10日前)

1. 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我区拟选拔职位数等额确定拟选拔人选。如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大学生村官自动放弃被选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 如出现拟选拔职位最后一个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在同名次中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选择:

① 在2010年村“两委”换届中当选村“两委”成员的;

②在村任职期间受到过区级及以上表彰的;

③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

④具有学士学位及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 如通过以上条件仍无法确定拟选拔人选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组织加试(笔试),加试范围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拔人选。

4. 在初步确定的8名拟选拔人选中,如因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所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组织过加试,则在经过加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组织考察。(2011年2月10日前)

1.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大学生村官在到村任职期间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干部群众反映等综合素质。

2. 考察方式。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察。

(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人事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配合参与。参加测评人员为:各乡(镇、街道)班子成员、站所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主任、文书、大学生村官,部分村民代表。测评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通过测评,不合格票数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

(2)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为考察人选所在各乡(镇、街道)班子成员、站所长、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主任、文书、大学生村官。

3. 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察资格:

①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的;

②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③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④近两年内,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⑤在推荐、考察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 ;

⑥有其他不宜选任的情形。

通过考察不适合任职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如确实没有适合人选的,可空缺,应留出职位,适当时候再通过公开选拔方式产生。

(九)报市委组织部审核。(2011年2月12日前)

组织考察结束后,综合笔试、考察、测评等情况,由区委提出拟任职人选及安排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十)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2011年2月13日前)

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任职人选及安排意见。

(十一)公示(2011年2月13日至15日)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人选,在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各乡(镇、街道)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如公示无影响任职的反映,人选由各乡(镇)提交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十二)任用。

经各乡(镇)党代表大会选举为乡(镇)党委委员的大学生村官,任期满一年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乡(镇)机关选任领导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选举为乡(镇)党委委员的大学生村官,如在本乡(镇)任党委委员的,继续兼任村官职务;如需交流到其他乡(镇)任党委委员的,经区委研究后重新确定。

六、组织领导

选拔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区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委委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世年(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罗开文(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长)

张德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孔继勇(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成 员:何 伟(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邬忠科(区民政局局长)

崔荣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钟汝斌(区人事局副局长)

彭莲萍(共青团临翔区委副书记)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委组织部,由张德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钟汝斌同志任副主任,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抽调。

七、有关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整个选拔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要严格程序,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二)充分发扬民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选拔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加到对优秀大学生村官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工作中。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使用力度。

(三)严格依法办事。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要公开选拔程序,增加选任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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