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递补考生进入面试的公告
2011-02-15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一、递补考生进入面试有关情况

经核实,进入中央党校中央直属机关分校(以下简称中直分校)教务部主任科员以下、培训部主任科员以下2个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职位面试的考生中,截止2010年10月15日,有5名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未满,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不能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

根据规定,在相应职位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递补5名考生进入中直分校教务部主任科员以下职位、中直分校培训部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面试,具体名单如下:

职位名称 姓 名 准考证号 面试最低分数线
中直分校教务部主任科员以下 肖鹏飞 956136212127 92.1
朱 江 956133170302
中直分校培训部主任科员以下 曾安林 956151010825 91.2
王胜千 956133079329
史 磊 956161052703

二、时间安排

专业笔试和面试、体检定于2月21日至2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资格复审:2月21日上午9:00;

2.专业笔试:2月21日下午13:30—15:30;

3.体检:2月22日上午8:30从工委出发到指定医院进行;

4.面试:2月23日上午至2月25日上午进行,共5场。其中上午面试8:50进行抽签,9:00开始面试;下午面试13:20进行抽签,13:30开始面试。

2月23日上午进行工委办公室财务处科员职位和中直分校财务处科员职位共6名考生的面试;

2月23日下午进行中直分校办公室科员职位面试;

2月24日上午进行中直分校办公室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面试;

2月24日下午进行中直分校教务部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面试;

2月25日上午进行中直分校培训部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面试。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2月21日上午9:00之前到工委院内中直礼堂2楼多功能厅集合。

2.请考生于2月21日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中直分校教务部主任科员以下和中直分校培训部主任科员以下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大学生村官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大学生村官服务合同复印件等大学生村官服务期已满的证明材料。

3.请考生于2月18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和1寸照片电子版发送到ganbuchu224@126.com。

4.请考生在2月22日体检前10小时内不要进餐,前24小时内不要饮酒。

5.体检费用由工委支付,其他费用请考生自行承担。

四、工委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可乘22、38、47、102、105、109、204、603、626、690、826等公共汽车到缸瓦市站下车,沿丰盛胡同向西200米即到。乘坐地铁可由4号线灵镜胡同站下车后向北300米至丰盛胡同。

联系电话:010-66171298

联系人:金旭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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