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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惠城发【2009】43号)和《关于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惠城办【2011】7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优化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合理配置高素质的专业队伍。经研究,决定向社会招聘一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到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为市民、投资者和其他组织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负责进驻中心单位与有关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监督各进驻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有序、高效运作,优质、廉洁服务;协调和督促窗口单位落实上级及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决定和事项;建设和管理政府有关公共行政服务项目,如开通行政服务热线,为市民提供政务、投资咨询和民生查询渠道等;协调和督促各进驻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规费流失,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负责宣传我区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接洽外来投资、业务咨询;负责处理市民和投资者关于窗口单位和其他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部门的投诉;负责制定中心内部有关窗口、办件、人员、投诉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招聘条件、岗位、专业及人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精神强,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2.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符合应聘的工作岗位需要。
3.海外留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在国内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5年3月1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岗位: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职员。
(三)专业:工商管理类。
(四)人数: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到我单位工作的考生,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zfxx312@126.com(报名表按A4格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学校证明或高等院校就业推荐通知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注意像素大小)。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在工作日(星期六、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以电话的形式与我们联系,以便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已经查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18:00,考生必须电话确认邮件是否收到。
(二)网络视频遴选
考生报名后,由用人单位组成网络视频遴选考核组,进行初步的网络视频面试遴选。视频遴选时间安排在2015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用人单位网络视频考核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业务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经用人单位网络视频遴选考核合格的人员,按1:2的比例结果,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再组织进行现场面试。
(三)现场面试
网络视频遴选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接到现场面试的通知后,在现场面试前一天到达惠城区,带齐个人资料到面试点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核(惠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3楼303室),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现场面试主要是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测评。现场面试工作由惠城区政府办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现场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聘用空额的,由招聘机关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五)聘用。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应在2个月内办理完成调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五、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福利待遇与用人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除按国家实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外,同时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津补贴、学历津贴和一次性安家补贴)。新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半年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具体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网上查询)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现场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入学前与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后方可参加面试。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2015年毕业生以境外就读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报考)。
4、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留下手机号码、QQ号码,并准备好电脑、视频仪等硬件设备,以备网络视频遴选考核时使用。因考生自身硬件设备未完善导致网络遴选考核无法进行的,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5、进入现场面试的人员,请提前一天到达惠城区,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学校推荐证明(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持高等院校就业推荐通知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照2张到面试点进行资格审核。
6、考生以电子邮件报名后,网络视频遴选考核、现场面试时间等将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考生在招考期内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7、咨询电话:0752-2386303或2386062(惠城区政府办),联系人:黎先生、肖女士。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温馨提示:
《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网络报名表.doc》来源于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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