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2015年“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招生
2015-03-02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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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都希望自己和家人能健康长寿。因此,人们对科学合理的膳食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不合理的膳食是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险因素之一。公共营养师的主要工作是研究饮食营养与人体健康的关系,判断机体的营养状况,指导人们科学、合理、安全的膳食或食疗,进而达到预防疾病的发生、发展,促进机体健康之目的。今后“公共营养师”将成为一个拥有广阔前景的独立职业,特别在健康教育、医疗保健、疾病预防与控制、社区卫生服务、餐饮业和食品企业等领域将有较大的发展。

我校具有国家《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培训点》的培训鉴定资格,为培养合格的公共营养师专业人才,推动公共营养事业的发展,2015年3月至5月将举办一期公共营养师专业人才培训班(业余班),包括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和二级等不同级别的培训,即日起接待咨询和报名。

一、招生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的医务人员、疾病预防与控制人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疗养生从业人员、食品企业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准备从事公共营养职业者、热爱养生保健者等。

二、培训内容

按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培训课程主要有:1、医学营养学基础理论;2、食品卫生学基础理论;3、公共营养专业知识;4、公共营养专业技能;5、中医食疗与养生专题讲座等。

三、培训方式

理论讲授和技能操作相结合、见习与实习相结合的面授方式进行教学。校内业余时间授课,主要为周一、周三、周五晚上及周日全天(上下晚)上课。

四、结业和待遇

1、课程学完后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同级岗位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2、参加国家公共营养师不同级别的统一考试合格者,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公共营养师证书》(四级、三级或二级)。

3、未能通过相应级别国家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者可免费参加下一期培训。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条件:按国家公共营养师职业标准鉴定要求,基本条件为高中同等学历者报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报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者报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级)。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

六、报名和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109馆:(1)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研室(四楼401、403办公室);(2)公共卫生学院(109馆110办公室)。

2、咨询电话:0771-5358259(营养教研室),13877106020、13978886091、13978666196、1897890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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