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2010-12-11来源: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5部委联合签发的政法〔2010〕2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0年12月17日9:00~12:00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文科楼法学院104办公室报到。

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咨询电话:028-85471312

二、报到所需证件和费用

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到。证件不齐备者,不准予参加复试。

复试费每人20.00元。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按各省拟录用定向单位专业职位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100分。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笔试内容:法学综合(含法理学、民商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面试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时间:2010年12月17日14:30~17:00

地点: 报到时通知

(二)面试

时间:2010年12月18日9:00开始

地点:报到时通知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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