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成绩计算方式确有问题
2010-10-28来源:

老师,我也注意到了,成绩没有按照公告的方式计算,下面是公告摘录

(四)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25日以前,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并发布面试通知。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将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拟录取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最终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成绩换为百分制成绩)×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含加分)换为百分制成绩)×50%

九、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的总分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后,与折算为百分制的面试成绩进行等比加权,得出最后的综合成绩(先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再进行计算,综合成绩最终也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

综合成绩=[(公务员笔试成绩换为百分制成绩)×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含加分)换为百分制成绩)×50%]×50%+(面试成绩换为百分制分数)×50%

也就是说笔试成绩部分没有问题,按照公告应该是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换为百分制分数)×50%,但最后公布成绩中的面试成绩没有×50%,例如(以公布的部分最后成绩的真实数据为例)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最终成绩 岗位排名 报考岗位招考人数 等额面试否 进入体检否
58.54 83.45 71.00 1 1
59.42 81.89 70.66 2 1

按照公告:应该为58.54+83.45×50%=100.265

59.42+81.89×50%=100.365

很显然,如果按照公告的计算方式,应该是第二名才是第一。

再举个很简单的数字,60+80×50%=100

58+82×50%=99

如果按照最后的计算方法,那么两者的分数都是是70即(60+80)×50%=7070 (58+82)×50%=70

所以,真是不同的,或许成绩公布者不是故意,但真的不能大意。

回复:同学,貌似你忘记了一个笔试成绩乘以50%再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你对照笔试成绩与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仔细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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