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2015-01-14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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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7号),现就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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