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及专项评判标准
2015-01-0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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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行人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驾驶等。

此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

②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此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2.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里程

①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km,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lOkm,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km

②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lOkm,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km,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km,

③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Am,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3.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

①违法行为综合判断与案例分析。

②安全行车常识。

③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手势辨识。

④驾驶职业道德和文明驾驶常识。

⑤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⑥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

⑦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危险品处置知识。

⑧地方试题。

4.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是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5.科目三考试专项评判标准

(1)上车准备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起步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或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④起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挡),不合格。

⑤发动机起动后,不及时松开起动开关,扣10分。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⑦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5分。

⑩起动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⑩起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不检查仪表,扣5分。

(3)直线行驶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超过20秒),扣10分。

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4)加减挡位操作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

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6)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路口右转弯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瞪望的,不合格。

②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③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④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人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⑤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⑥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7)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①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③未停车让行人行,不合格。

(8)会车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向来车的,不合格。

(9)超车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10)靠边停车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⑤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⑥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

⑦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⑧下车后不关闭车门,不合格。

⑨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11)掉头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③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12)夜间行驶

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③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④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灯光灯,不合格。

⑤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⑥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⑦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⑧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⑨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不合格。

⑩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以上科目三考试项目的驾驶操作要领内容较多,故在练习时请参照本书相关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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