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15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2015-01-08来源:汕头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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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唯一的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

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借鉴境外优秀大学的先进办学理念和经验,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形成了以国际化为导向、精细化教育的鲜明办学特色,成为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师资团队和管理模式等方面高度国际化的现代化高等学府。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是汕头大学和李嘉诚基金会重点发展的学院之一,在一批享有国际盛名的艺术家、设计家领导下,学院的教学队伍集结了一批志于艺术与设计教育革新,来自国内外知名高等学府的教授和著名设计专家,并不断从国际业界中邀请和引入从事不同层面文化创意产业的专业人士、中外著名设计师、艺术家来校讲学及主持工作坊和教授各项专业艺术与设计课程。

学院着重提供各项优质、专业及多元化的艺术与设计课程,本着以专业技艺与人文科学并重的宗旨,融合中华文化与世界新观念为基础,发展以启迪创意为本的艺术与设计专业教育,倡导学生发挥个人创意思维,扩展知识领域,提高文化素质。学院每年举办多个不同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国际艺术与设计作品展览,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使其了解国际艺术新思潮及当代文化科技的最新发展,从而培育一群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独当一面,推动创意经济拓展的艺术与设计专才。

学院现有专业教师45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5人,有海外留学背景及香港籍教师共21人,占师资总数47%。学院现有设计艺术学、美术学、MFA美术、MFA艺术设计四个硕士点。2015年,开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和艺术设计学等六个本科专业,按设计学大类模式招生和培养。

二、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核心师资团队

王受之教授/院长/美国洛杉矶帕萨迪纳“艺术中心设计学院”教授

韩然教授/副院长/日本新泻国际艺术学院客座教授

李蔼仪副院长/香港资深艺术管理人员,中文大学文化管理硕士

靳埭强讲座教授/国际著名设计大师、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前任院长

杭间教授/学朮顾问/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吴勇教授/设计系主任/中央美院、清华美院课程教师、国际平面设计师联盟会员

武祥永副教授/设计系副主任/毕业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员

张宇教授/艺术系主任/德国纽伦堡国立艺术学院“大师生”

三、专业介绍

四、招生计划

2015年汕头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计划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5人。

五、报考资格

具备《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资格且身体健康、非色盲者。

六、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除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文化课招生考试外,还必须报名参加汕头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课考试各相关事项详见《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或http://www.ecogd.edu.cn、http://www.hkeaa.edu.hk/jee。

七、专业考试科目、报考时间、地点和办法

1、专业考试科目:《设计基础》。

2、报名日期:2015年3月2日至3月31日(周六、日除外)。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报名点公告为准。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00-12:00

汕头大学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

(1)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2)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生办公室。

4、报名办法: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可直接在第1报名点报名并参加考试,也可以在第2报名点报考;华侨考生仅可以在第2报名点报考。请考生携带下述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身份证、通行证(华侨考生凭护照)、高中各学年学业成绩的正本及影印本、二张彩色近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在校学生须缴交由校方盖印及校长加签的在学证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5、考试日期: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

6、专业考试费用全免。

八、录取规则

符合《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资格且非色盲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汕头大学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九.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每学年1万元。

2.住宿费:

学校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执行华侨、港澳台学生与国内学生按相同原则分配宿舍的政策。对宿舍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到校后可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自愿申请入住交流公寓。

⑴普通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随机与内地学生混住,收费标准为900-1200元人民币/生•学年;

⑵交流公寓(租住条件和收费标准以入学报到时学校规定为准)。

说明:2015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以上级规定的为准。

十、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网址:www.stu.edu.cn

联系单位:招生办公室

招生信息网:zs.stu.edu.cn

咨询电话:86-754-86503666

图文传真:86-754-82510510

E-Mail:o_zsb@stu.edu.cn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网址:www.ckad.stu.edu.cn

咨询电话:86-754-86502187

图文传真:86-754-82903226

咨询电话(香港):852-39023225(丘小姐)

E-Mail:ckadbks@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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