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律师(本科段)考试计划
2014-12-20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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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2030108 律师(本科段)
主考学校:苏州大学
律师专业课程设置(08版) 法律专业课程设置(2014年)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任选 一门 14 3 00015 英语(二)◆ 任选 一门 14
27016 日语◆ 14 27016 日语◆ 14
27017 法语◆ 14 27017 法语◆ 14
27018 俄语◆ 14 27018 俄语◆ 14
4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4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6 00230 合同法◆ 4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249 国际私法 4 7 00249 国际私法 4
8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8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9 0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9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10 00247 国际法 6 10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1 0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任选 一门 3 11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0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00227 公司法 不考外语的换考课程 4 12 00227 公司法◆ 4
00167 劳动法 4 13 00167 劳动法 4
00233 税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外语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12 - 14 0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14 00258 保险法 3
00229 证据法学◆ 6 15 00169 房地产法 3
00993 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3          
15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9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5学分
律师专业课程设置(05版) 法律专业课程设置(2014年)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任选一门 14 3 00015 英语(二)◆ 任选一门 14
27016 日语 14 27016 日语◆ 14
27017 法语 14 27017 法语◆ 14
27018 俄语 14 27018 俄语◆ 14
4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4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6 00230 合同法 4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249 国际私法 4 7 00249 国际私法 4
8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8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9 0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9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10 00247 国际法 6 10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1 0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任选一门 3 11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0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00227 公司法 不考外语者的换考课程 4 12 00227 公司法◆ 4
00167 劳动法 4 13 00167 劳动法 4
00233 税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外语的换考课程 3
00256 金融法(一) 4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12 - 14 0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14 00258 保险法 3
00229 证据法学 6 15 00169 房地产法 3
00993 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3        
  00211 法理学(一) 加考课程 7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15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8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5学分
说明: 1、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已通过但被调整的课程,可按上表对应关系进行替代。 2、除替代思想政治理论课的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14年)第11条。
2.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2017年前,律师专业需要继续学习的考生,可按照课程顶替办法通过课程考试,并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选择按法律专业或律师专业毕业。
3.律师专业学位课程为:外语、“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00230合同法”、“00229证据法学”或“00249国际私法”(任选一门)。
4.已通过律师专业“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和“00926司法鉴定概论”中任意一门课程的考生,可替代法律专业“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
5. 考生如果要在法律本科专业中毕业,则“00227公司法”课程必考。
6.原报考律师专业且考外语的考生,通过律师本科专业序号12-14课程中的任意一门,可替代法律本科专业中序号为13、14、15课程中的任意一门。 原报考律师专业且不考外语的考生,须在律师专业序号为12-14的课程和法律专业序号为13、14、15的课程及“不考外语的换考课程”中任选不少于7门课程。
报考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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