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2015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2014-12-19来源:剑川县财政局

剑川县财政局

关于2015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云财会[2013]47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上半年我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现将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9日。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三、考试时间

全州范围实行无纸化考试。大理州于2015年4月11日—26日举行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便[2014]19号)的要求,我省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将釆用国家新题库进行统一考试,三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四、考试范围、题型和方式

(一)考试范围

云南省根据财政部2014年4月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辅导用书为考试范围。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方式

无纸化考试釆取计算机随机从国家题库中抽取题目的方式进 行。考生连续抽取三个科目的考题完成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80分钟。

五、考试报名安排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县财政局会计股负责(我县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址后选择“剑川县”进行报名),并且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址:http://acc.ynf.gov.cn:7001),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11日(需要正式发票的考生必须先在网上自行打印正式票据)。

(二) 准考证打印日期:2015年4月1日-4月26日。不能自行打印的,可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收费

(一)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 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33号)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人/科,《初级会计电算化》考务费仍按60元/人/科收取。

(二)需要正式发票的考生请于报名截止后一个月内,将电子票据交各报名点统一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剑川县财政局会计报名点及电话:

剑川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4524710

七、成绩查询

网上成绩查询日期:2015年5月20日开始。

剑川县财政局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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