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参公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2014-12-1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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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现就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根据各遴选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名额3:1的比例,确定了128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含笔试成绩并列考生)。(名单详见:《关于公布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16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80号万戴国际酒店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原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印章,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还需加盖自治区主管部门人事处(政治部)印章);原件丢失的考生可于即日起登录报名网站重新下载打印。

3.已获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现职文件、任现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

6.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7.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

(四)考生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限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导致遴选职位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于2014年12月20日—12月2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形式及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接待办公室(自治区合作交流办)的遴选岗位在面试环节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进行,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人选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2:1。

(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阶段出现缺额的,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遴选机关(单位)可以从相应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遴选资格。

(二)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务必于12月16日—12月19日间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选调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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