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垣曲县2014年招聘1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4-12-08来源:吕梁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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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解决一线人才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运城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人。其中乡镇事业17人、教师52人、电视台4人、医务人员36人、引进医疗专业技术人才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

根据《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垣曲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

④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资格条件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是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的专门职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二年考核合格的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目前仍在垣曲县服务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后出生)。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应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⑤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列。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4年12月5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垣曲县党建网、垣曲电视台和县委、县政府门口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并填写《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县、乡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县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县委盖章)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4、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同意后,顺延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

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按比例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聘用。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根据个人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线),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组织、人社、编办、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二)

根据《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公开招聘教师52名。

一、招聘计划

初中教师22人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1人、体育2人、美术3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1人。

幼儿教师30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

报考初中教师以及幼儿教师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198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格条件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与专业相对应学科的一个岗位,或与教师资格证相一致的一个岗位,不能跨学科应聘岗位,不能应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音乐、舞蹈、美术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考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笔试一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4年12月5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垣曲电视台和县委、县政府门口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证明)、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并据实填写《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5、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市人社局同意后,顺延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公告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考试范围: “报什么,考什么”,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课程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讲课采取现场抽取课题,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独立完成备课,写出一份详细的教案或学案,并向评委展示一节完整的课。

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分要达到70分。

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个人总成绩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空名额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

凡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公开招聘电视台工作人员(三)

根据《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电视台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新闻记者4人。

一、招聘计划

招聘播音主持2人(男女各1人)、新闻记者2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

报考电视台工作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格条件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与专业相对应学科的一个岗位,不能跨学科应聘岗位,不能应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

报考播音主持的应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应通过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专业不限。

报考新闻记者的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汉语言、摄像、编导、计算机多媒体及相关专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考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播音主持人的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新闻记者岗位的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播音主持专业的先面试后笔试。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笔试一次。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4年12月5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垣曲电视台和县委、县政府门口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 22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证明)、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并据实填写《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5、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县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市人社局同意后,顺延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公告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主持人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上镜仪态形象、播音音准音质、语言表达等能力,采取答辩、机试的方法进行。

报考记者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新闻采访、语言组织和写作能力等,采取答辩、演示的方法进行。

面试考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聘请面试专家组成面试小组,不少于5—9(奇数)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五)体检

根据个人总成绩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空名额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

凡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四)

根据《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全县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6名。

一、招聘计划

招聘医务人员36人,其中医疗专业技术人员34人、行政管理人员2人

临床医生11名、麻醉医生1名、医学影像人员4名、西药学2名、中药学3名、康复人员2名、卫生信息管理人员1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中医医生3名、护理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

报考医务人员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198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格条件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与专业相对应学科的一个岗位,不能跨学科应聘岗位,不能应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其中,临床及麻醉医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报考行政管理人员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报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报考行政管理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市人社局同意后,顺延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考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笔试一次。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4年12月5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局门户网站、垣曲电视台和县委、县政府门口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证明)、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并据实填写《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公告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聘用。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业务知识等能力。面试考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聘请面试专家组成面试小组,不少于5—9(奇数)人。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个人总成绩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空名额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机构工作。

凡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引进优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五)

根据《垣曲县2014年引进优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事实上方案》的有关要求,公开引进优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13名。

一、引进优秀人才的专业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专业岗位和人数

共引进优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13名,其中临床医生12名(心内科医生1名、神经内科医生1名、内科医生2名、骨科医生1名、妇产科医生1名、急诊科医生2名、外科医生2名、口腔科医生1名、放射治疗师1名)、中医医生1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⑥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学历、执业资格及年龄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全日制医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者应符合执业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

②应聘临床医生岗位的,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应聘者应符合执业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

③应聘中医医生岗位的,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应聘者应符合执业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

3、户籍不限;

二、引进优秀人才的程序

本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4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

2014年 12月5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局门户网站、垣曲电视台和县委、县政府门口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持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6张报名,并据实填写《垣曲县引进优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共同审核并签署意见。

报名者所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引进优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工作结束后,对于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对于形成竞争有两个以上(含两个)人员报名的岗位,先采取考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员,再通过考核的方式确定正式引进人员。

1、考试办法及内容:

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形成竞争岗位的引进人员,采用笔试的方式择优确定考核人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办法进行,由县公开引进医务人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考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2、考核工作由垣曲县纪检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及相应医疗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3、考核办法及内容:

1) 专业水平考核:主要考核学历、职称、进修学习证明、论文论著、学术资料和科研成果等,占考核总成绩的40%;

2)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临床查房、带教、技术操作、手术技巧、授课等方面技能。任选一项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50%;

3)医德医风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团结协作、服务态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占考核总成绩的10%;

(四)体检

结合考核结果,对确定的拟引进人员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确定正式引进人员在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的正式引进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聘用通知书》到人社、编办、财政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引进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机构工作。

本公告由垣曲县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9-6011117

垣曲县教育局:0359-6023671

垣曲县卫生局:0359-6022156

垣曲县电视台:0359-6027724

监督电话: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9-2660316

垣曲县纪委监察局:0359-6060309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

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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