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政治热点讲解:依法治国
2008-01-31来源:金路 中心

一、依法治国的涵义

   依法治国就是将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实践过程中所取得的正确认识、理论和方针、政策逐步变成制度,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具体形式和具体制度,并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使之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有三个要点:第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也就是党领导人民实行依法治国。第二,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依法治国就是要保证对所有这些事业、事务的管理工作都要依法进行。第三,依法治国所依的法,最重要的是宪法和法律。我国宪法和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利益、人民意志的统一。

  我们的依法治国既同过去那种重人治不重法治的状况相区别,也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划清了界限。依法治国同坚持党的领导是一致的。共产党执政,领导国家,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必然要领导人民遵守、实施宪法和法律,党自身的活动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依法治国同坚持党的领导不但不矛盾,而且有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它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实行依法治国有重大历史意义(重点)

  第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市场主体的活动方式及其权益保障、宏观调控等,都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并得以严格遵守和执行。这样才能使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转,发挥其优势。

  第二,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保证。民主同法治是密不可分的。民主政治的建设不能离开法治。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基本权利、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制度和运作程序、经济生活的民主化、社会生活的民主自治等,都需要有法制加以确认、规范和通过严格执法加以保障。任何违反法律的所谓民主,都会对社会秩序和他人的民主权利造成损害,必然危害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来看,从封建专制主义到资产阶级民主法制,再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社会走向文明的脚步。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既是新时期我国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体现,又是我们党代表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努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体现。

   第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会稳定、安定团结,是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稳定压倒一切。要保持社会稳定,就必须保证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能够得到正确处理。要做到这一切,最关键、最靠得住的方法就是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长期过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没,都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客观条件的发展,也需要人的思想认识等主观条件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任务艰巨。由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水平、社会政治、文化素质水平都比较低,要建立起完备的法制,也更为艰巨。这就需要我们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逐步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不断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三、十七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内容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守法等方面扎实推进,为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胡锦涛在讲话中就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紧完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按照法定的立法程序,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推动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二是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社会作出表率。三是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四是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意识,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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