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地区2014年地区畜牧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通知
2014-12-02来源:新疆哈密地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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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地人社字〔2014〕155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畜牧兽医局,地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为提高地区畜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创新能力,结合哈密实际情况,地区将举办2014年畜牧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地区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畜牧相关专业,今明两年晋升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脱产学习,以课堂授课和专业课讲座的形式进行,培训课时96学时。

三、培训内容

公共课:《压力应对与情绪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政策》《计算机应用》。

专业课:《草原与生态建设》、《哈密地区主要种植牧草高产栽培技术》、《标准化养殖技术、饲料加工及利用技术》、《品种改良》及《奶牛养殖技术》、《哈密牛羊常见病防治技术、技术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的规范化管理及使用》、《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等。

四、报名、培训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

报名地点:地区公务员局办公室(市迎宾路原武警内卫支队院内北楼)

培训时间:2014年12月9日至20日(周六、日不休息)

培训地点:哈密地区电大联系人:郭永庆电话:18999031928

五、考核与发证

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地区人社局审核并颁发《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八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保障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报名工作。

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1份。

联系电话:2232734

(要求A4纸双面打印)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

温馨提示: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xls》来源于新疆哈密地区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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