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宁卫计科教〔2014〕192号)的通知,为提高全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临床操作能力,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委托宁夏医科大学总院举办“全区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临床技能操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全区乡镇卫生院外科、内科、妇产科、儿科专业人员(名额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一)外科
11月7日—11月9日, 报到11月6日。
(二)妇产科、儿科
第一批11月14日—11月16日,报到11月13日。银川市、固原市所辖乡镇卫生院。
第二批11月21日—11月23日,报到11月20日。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所辖乡镇卫生院。
(三)内科
第一批11月28日—11月30日, 报到11月27日。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灵武市、中卫市所辖乡镇卫生院。
第二批12月5日—12月7日,报到12月4日。吴忠市、原州区、泾源县所辖乡镇卫生院。
第三批12月12日—12月14日,报到12月11日。贺兰县、石嘴山市、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所辖乡镇卫生院。
三、培训地点
宁夏医科大学总院科研楼二楼212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804号;乘车路线:乘102路、38路、37路、23路、15路、12路、3路公交车附属医院站下车)
四、培训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接到通知,按照附件1名额分配表,通知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以市、县(市、区)卫生局为单位,回执请于11月3日前报宁夏医科大学总院培训中心邮箱:(jiacai808@sina.com)
(三)培训费、食宿费由会议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培训人员自行携带听诊器和白大褂。
联系人:贾 才 13995111385 0951-6743691
蒋 龙 13723388524 0951-6743690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0月24日
温馨提示:
《全区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临床技能操作培训班回执.doc》来源于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最近更新2014年10月24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