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4-12-01来源:延边州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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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中心统一部署,现将延边州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教育部考试中心于12月1日公布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11月2日)成绩,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5年1月2日至3日。

(二)面试地点。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延吉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长春市。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 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

四、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名条件。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吉教师字〔2014〕28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5日。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输入。

注:延边州面试报名只接收笔试在延边考区考的考生。

注意事项:

1.参加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11月2日)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2.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延边考区。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长春市考区。

3.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选择相应的专业大类和专业。

4.考生须本人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现场确认。本次面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至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到延边考区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到长春市考区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各考区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对于11月2日已在延边考区参加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鉴于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已经通过现场审核并做了信息真实承诺,为方便考生,本次面试现场确认时考生携带下半年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即可。

如已遗失准考证,须按照以下要求携带全部材料:

1.吉林省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下同);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生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生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四)考试缴费

现场确认审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有关文件执行。今年试点期间,缴费标准及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预计下半年笔试缴费(补交)和面试缴费将同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3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5年3月5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领取合格证明时间、地点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有关我省政策规定,请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延边州教育局

2014年12月1日

附件:

吉林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更多信息请查看吉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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