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位考生:
北京法院2015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含其它职位)专业考试的相关筹备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在“2015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中报考北京法院职位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2014年12月1日(周一)10:00至2014年12月6日(周六)17:00。
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法院录用毕业生信息系统"(http://211.100.17.6),考生登录的用户名即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用户名最后六位(末位为x的考生,不区分大小写)。登录后,考生应及时修改密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如无法正确显示网站内容,建议使用IE6/8浏览器。
三、准考证发放:
2014年12月 17日(周三)至12月19日(周五),考生前往各报考法院,凭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学生证及居民身份证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各法院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
上午10:00—11:30(心理测试)
下午13:30—16:30(专业考试)
考试地点: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方式和成绩公布:
专业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拟于2015年1月中旬在“北京法院录用毕业生信息系统”发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北京法院录用毕业生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的专业考试信息。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如实填报并完善各项个人信息。未如实说明情况,造成取消其被录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考生,如未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可参加专业考试,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向“司法警察”职位调剂,具体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参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并注意需符合招录岗位的学历条件。
此类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司法考试成绩,并在备注栏明确说明调剂到法警岗位的意愿。
3、考生在调剂第一志愿中不能再填报中级法院;考生在调剂第二志愿中不能再填报中级法院及市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法院。
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请充分考虑各院职位需求数量、职位条件、生源数量及个人实际,慎重、理性填报,原则上应选择同类职位;同类职位有不同职位要求的,应当符合调剂职位的职位条件。“村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类考生应选择面向本类人员招考的职位;“执行局”“派出法庭”可视为同类职位,考生可以对等选择。
4、考生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学生证及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心理测试采用填涂机读卡方式进行(心理测试答题卡填涂须知见附件二),考生须使用2B铅笔填涂;专业考试考生须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题。请考生自备相关文具。(考场具体规则见附件三)
5、本网站专门设立了考生咨询栏,解答广大考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请考生关注并充分利用本网站考生咨询栏,尽量减少重复答问。
6、北京法院专业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心理测试、专业考试各个工作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不需向任何组织或个人交纳任何费用。对于考务人员和其他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行为,考生有权予以监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监督电话:85268842,8526872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各法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二:心理测试答题卡填涂须知
附件三: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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