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14年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2014-11-21来源:山东导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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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一、考场分布及时间安排

1、 考试时间:

2014年11月23日 08:30-10:00

2、考试地点: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滨州职业学院实训广场

考场安排:

第一考场 实训广场308教室 计算机数 50 考生数 40
第二考场 实训广场309教室 计算机数 50 考生数 40
第三考场 实训广场310教室 计算机数 50 考生数 37

3、考生考试须知:

(1)考生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

(2)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点;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将携带的书籍、纸张、书包、通讯工具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进入考场后,随即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一起放在电脑桌指定位置,以便查对;

(5)考生要尊重监考人员,遇到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予以解决;

(6)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后的考生应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7)考场要保持肃静,不准谈笑,不准有交头接耳、偷看他人答卷、夹带传递纸条、打手势做暗号、互作试卷等作弊行为,考生违犯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要予以制止,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考生违反考试规则,找人替考及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9)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照指示要求提交答卷,经监考老师允许后退出考场;

面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景区讲解能力考核使用视频方式考核,即考生根据抽取的考试景点用播放视频的形式进行考试,考生须根据视频播放的画面进行讲解,旅游景区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旅游景区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灵活应用能力,以及对导游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的处理和应变能力。

二、考试地点

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滨州学院9号教学楼9-205、9-207教室

三、考试时间

根据准考证号段安排考试时间,详细安排如下:

考场 考试时间 准考证号段
A考场 2014-11-24上午08:30 143716010001—143716010020
B考场 2014-11-24上午08:30 143716010021—143716010040
A考场 2014-11-24下午13:30 143716010041—143716010060
B考场 2014-11-24下午13:30 143716010061—143716010080
A考场 2014-11-24上午08:30 143716010081—143716010099
B考场 2014-11-24上午08:30 143716010100—143716010117

四、考试具体内容

(一)中文类考试:共考试2个景点,包括省内5A级景区5个必考景区中随意抽取一个及滨州市规定考核的5个景点随机抽取一个。

1、省内5A包括:蓬莱阁景区(含蓬莱阁、三仙山、八仙过海)、“三孔”景区、泰山风景名胜区、崂山风景区、刘公岛风景名胜区五景点随机抽取一个;

2、滨州市景点包括:杜受田、鹤伴山、沾化东枣园、魏氏庄园、碣石山五景点随机抽取一个。

3、现场提问导游业务规范及应急问题处理内容。

(二)考试要素

根据导游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求,现场导游考试的测试要素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语言表达: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的准确性、流畅性、逻辑性、生动性、感染力、说服力及身体语言的运用等;

(2)仪表、礼仪: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容和对礼节、礼仪的运用等;

(3)景点讲解:主要考察考生景点讲解的正确性、全面性、条理性,对景点知识的把握、讲解方法的运用和对所提问题回答的正确性;

(4)导游规范:主要考察考生对导游服务规范及工作程序的掌握和应用;

(5)应变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问题的能力;

(三)现场考试流程及考生须知

1、实施程序

(1)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在规定签到时间到候考室(滨州学院九号楼9-210)签到;不按要求签到者,视为放弃考试;

(2)考生按照考务人员要求进入侯考室等候考试;

(3)考生在侯考区领取《评分表》(三份),并在《评分表》上正确书写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然后工作人员会根据考生序号安排考生考试;

(4)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应立即到自己的考场外排队等待考试,不得错失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得随意更换考场;在考场外侯考,考生应自觉保持安静;

(5)考务人员叫号后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内;如叫号不到,则视为放弃考试;

(6)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身份证和评分表交予主考官,在距离考官2米左右处站立,准备考试;

(7)考官宣布考试开始,考生根据考官要求讲解景点及回答问题;

(8)考试结束,考生取回准考证、身份证,返回候考室在签退表上签字后方能离开;考生不得向考官或其他工作人员询问自己的得分情况,应携带好自己的物品迅速离开候考室,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视情节给予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理。

2、实施要求

(1)考生不得要求更换景点题目和考室,并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区;

(2)负责导引的工作人员应该按候考室考生考号顺序带领考生进入考室,不服从安排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并记录在案;

(3)考生面试顺序和考场确定后自行调换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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