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4年伊犁州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知
2014-11-17来源: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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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伊犁州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4年11月20日上午(如因天气变化,另行通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伊犁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各位考生按规定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拟录职位1:2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需合格)确定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体能测评。请各位考生自行登陆WWW.XJYLRLZY.GOV.CN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确定是否进入体能测评。如有疑义,请在11月17日—19日到面试考点现场查询。

二、时间、地点

2014年1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伊犁州体育运动学校门前集合报到。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具体为: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9:30(北京时间)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到伊犁州体育运动学校报到。凡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自愿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三)服从现场裁判及领队的指挥,按规定标准和秩序依次完成测评项目。

(四)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项目,每名考生只能测评一次;纵跳摸高项目,每名考生可测评三次,以最好成绩为测评成绩,请按照教练或领队的指挥与示范提前做好充分的练习。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五)有心脏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或因腿脚疾病不适宜跳高的考生,应慎重选择测评,坚持测评者需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负。

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类疾病。

(六)考生在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动途中要超越他人时,应从外道超越;切入内道时,不能强行切入、阻挡或推拉他人,否则,取消成绩。

(七)测评纵跳摸高项目时,考生可正面起跳触摸,也可侧面起跳触摸。

(八)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并于测评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九)考生进行测评项目时,应按照规范的动作要领完成,注意身体和财务的安全,避免损伤和财物损失。

(十)体能测评成绩当天现场张榜公布。

友情提醒: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携带面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测评。

附件:

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伊犁州行政机关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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