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4年中山市职业技术教育理论培训的通知
2014-11-14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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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技术教育理论培训的通知》(粤职技研〔2014〕7号)文件精神,各有关机构凡没有学习过职业技术教育理论相关知识的教师和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必须先参加教育理论的培训学习,取得教育理论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经研究,决定委托中山市职业培训中心举办2014年职业技术教育理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但未参加过职业技术教育理论学习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学。

三、报名时间及手续

报名时间:11月14日—11月20日。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每人交一张小一寸免冠近照(照片背面写单位及姓名),连同培训费一并交市职业培训中心。

四、函授、面授和考试安排

培训学习以函授自学为主,面授为辅。

㈠函授自学时间:领取教材后开始自学并完成作业。作业册须在考完试时缴交,并评定成绩。

㈡考试成绩和作业均合格者发给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申请教师上岗资格证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五、培训费用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技术教育理论培训的通知》(粤职技研〔2014〕7号)文件精神,收取职业技术教育理论培训费每人700元(含教材、资料、面授辅导、考务、办理结业证书等费用)。

收款地点:中山市职业培训中心(中山市民生路38号政府民生办公区二楼培训窗口)。

联系人:戈丽彬联系电话:88887183。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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