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0〕40号)、《昭通市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考试公告》(一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2010年特岗 面试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面试对象
按《昭通市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考试公告》(一号)要求,报名参加镇雄县2010年特岗 ,通过笔试初选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1.面试时间:2010年8月17日至8月18日。
2.面试地点:镇雄县幼儿园。
3.报到要求:考生在所报学科(分科情况和具体时间见后)面试的前1天到镇雄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薄)、教师资格证(往届本科生出示)、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以上);应届毕业生已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出具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面试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
3.专家与考生有血亲关系的,专家应提出回避;考生与专家有厉害冲突的,考生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经调查属实的,专家应当回避。
4.统一同学科课题,客观评价考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面试形式。
5.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四、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满分100分。考生最后成绩出现相同,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的高分考生进入体检。
1.面试教材
(1)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教材,语文一至六年级苏教版;数学人教版。
(2)报考初级中学各学科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教材,语文苏教版;音乐湖南文艺版;美术浙美版;信息技术云教版。其余学科人教版。
2.面试课题
各学段各学科均设5个面试课题,课题由专家组封闭制作。考生按报考学科进行面试。备课前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第1号考生抽签确定一个课题,所抽课题供本学科全体考生用。
3.学科面试分组
(1)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情况,设置学科面试组。
(2)各面试组设组长1人、评委6人,记时记分员1人,监督员1人,共9人。每个候考室、备课室各设负责人1人、联络员1人。面试专家从全县优秀教师专家库中随机抽用。
4.考生按报考学科抽签分组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同一学段学科设2个及以上面试组的,由考生随机抽签决定所在面试组。所有面试考生备课时间均为90分钟。
5.同一学段学科设2个及以上面试组的,前3号考生由第1组专家评分,其他组的专家到场旁听,然后按照前3号考生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生通过抽签,分组在不同考室面试。
五、面试程序
1.考场设置:面试考场设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面试室设主考席、专家评审席、记时记分席、核分监督席。
2.在所报学科面试时间内,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地点。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需主动将所带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待面试完毕后由监督人员退还本人。
3.候考室负责人组织考生抽签分组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标识代码,填写相关表册。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备课说课。考生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代码,不得报告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抽签分组和确定的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签字。
4.1号考生在备课室抽签确定面试题目后,考点向考生提供相关教材。
5.分科面试时间
(1)报考除小学语文学科以外的其他学科考生,2010年8月17日上午7∶0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幼儿园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1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第1号考生7∶30点至9∶00在备课室备课,9∶00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10分钟进行。
(2)报考小学语文学科的考生,2010年8月18日上午7∶0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幼儿园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1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第1号考生7∶30点至9∶00在备课室备课,9∶00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10分钟进行。
6.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组长宣布面试记时开始,考生开始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每超出1分钟扣减应得分1分,到15分钟时,无论考生说课是否结束,记时人员都要提示考生中止说课。考生面试完毕要向专家组报告“说课完毕”,否则继续计算说课时间。
7.学科专家组综合该科前3位考生说课后,按照《说课评分表》内容打分,记分人员对专家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核实后由组长当场宣布。
8.组长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退出面试场地。
9.8月19日,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应聘学科岗位设置数从高到低填写“成绩登记表”,同时公布考生总成绩,上报“成绩登记表”到省、市“特岗”办审批。
10.8月19日至8月底,相关工作流程为:根据省、市“特岗”办审批结果,组织相关考生体检和学历认证——组织体检合格和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选岗——收取考生档案——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涉及招聘的相关信息,请考生到县教育局宣传橱窗查看,不进行电话通知。
六、面试机构
在市“特岗”办的指导下,成立镇雄县2010年特岗 面试领导小组:
组 长:王剑竹(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韩义淑(县人大常务副主任)
成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旭(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陈思亮(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雄琥(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冯莉(县政协教文卫体工委主任)
赵泽忠(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朱恒辉(县教育局局长)
李正中(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朝帮(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昌贵(县人民医院院长)
杨思雄(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申庆志(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才礼(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道友(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面试组、监督组、安全保卫组、卫生监督和体检组、后勤组。
1.办公室。主任朱恒辉;副主任李正中、杨思雄。工作人员7人,从教育局抽用。主要职责:草拟面试方案;发布面试公告;抽调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做好面试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统筹、协调面试工作;审核、公示拟聘人员。
2.面试组。组长赵泽忠;副组长陈孝松、王才礼。工作人员4人,从人事局抽用1人、从教育局抽用3人。主要职责:提供面试所需教材;草拟面试细则;制作面试分组签、顺序签和面试试题、面试表册,拟定面试评分标准;组织考生面试;核定、汇总考生成绩。
3.监督组。组长陈思亮;副组长刘道友。工作人员15人,从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等部门抽派。主要职责:草拟工作纪律;全程监督面试;查处面试违纪行为。
4.安全保卫组。组长杨朝帮;副组长申庆志。工作人员2人,从公安局抽派。主要职责:研究落实面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考场秩序;抽派其他警力加大重点地段巡逻力度,确保面试工作安全。
5.卫生监督和体检组。组长郭昌贵;副组长王才礼。工作人员从卫生局和教育局抽派。主要职责:面试期间,组织对城区饮食卫生进行检查,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按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云人发〔1995〕28号)规定组织体检。
6.后勤组。组长杨思雄;副组长王伦举、李振明。工作人员3人,从教育局抽派。主要职责:提前布置考场;按要求收发、摆放面试用品;印制面试材料;做好面试期间的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七、面试纪律
1.实行封闭管理,由监督组全程监督、监督组成员相互监督、监督组长对面试工作整体监督。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抽签、备课、面试,逾时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考场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进卫生间者,需有监督人员陪同。
3.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已参与面试者,面试成绩以0分计。
(1)进入候考室后,未将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
(2)带书籍、参考资料等进入备课室。
(3)除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教案或说课稿外,将其他书籍或参考资料等带入面试室。
4.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若有其他弄虚作假等行为,亦按“面试纪律”第3条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 考试。
5.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组织纪律。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从重从严处理。
八、其 它
1.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后,由面试工作人员逐一引入备课室、面试室,直至退出面试场地。
2.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食宿等自行负责。考生封闭期间的用餐,由后勤人员帮助联系,费用由考生自理。
3.面试工作中,若因组织方特定原因延误面试时间,延误时间相应顺延。
4.本办法由镇雄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镇雄县2010年特岗面试人员名单下载镇雄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