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佛山市高明区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4-11-11来源:高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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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附件1)精神,现将我区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将拟于2015年在我市报名考试的全部人员信息填写至《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附件3,超过一页的必须每页注明表格名称和页码),于11月21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原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组织人事科,并同时附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报者,明年将无法在我市参加考试。

二、本年度已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未确定能否通过者,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15度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仍需参加2015年度的医师考试备案。

三、无OA的医疗机构可将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gmwjrsk@foxmail.com。

(相关附件下载请点击http://www.gaoming.gov.cn/zwgk/tzgg/201411/t20141110_4896215.html)

(联系人:欧健薇,李文华,联系电话:88661380,地址:荷城街道沧江路403号,即南方电网侧)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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