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德州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2014-10-29来源: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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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试人员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整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三、应试人员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明确规定准许使用的电子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2B铅笔、橡皮、铅笔刀进入考场。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它文具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试开始时,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单位、科目代码等信息,但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试规定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的,必须用2B铅笔填涂。未按规定用笔作答的,考试成绩无效。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纸)带出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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