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龙陵县2010年面向社会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2010-07-22来源:龙陵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会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云组电明〔2010〕79号)和有关精神,结合我县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8个,正科1个、副科7个)

1、龙陵县中医院院长1名(按正科级管理的事业单位)

2、共青团龙陵县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3、龙陵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4、象达乡司法所所长1名(副科级)

5、勐糯镇司法所所长1名(副科级)

6、木城乡司法所所长1名(副科级)

7、腊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副科级)

8、碧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副科级)

(二)职位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能密切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体职位的职位要求

1、龙陵县中医院院长职位要求: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医务管理能力,医学专业毕业或从事过医学工作,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共青团龙陵县委副书记职位要求: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热爱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龙陵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

4、象达乡司法所所长、勐糯镇司法所所长、木城乡司法所所长职位要求: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基层工作,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5、腊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碧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位要求: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基层工作,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公开选拔范围

龙陵县中医院院长,共青团龙陵县委副书记,龙陵县教育局副局长3个职位面向全市乡镇(含乡镇)以上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条件人员。

象达乡司法所长、勐糯镇司法所长、木城乡司法所长,腊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碧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5个职位面向全县乡镇(含乡镇)以上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条件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正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6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级、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于7月21日在保山日报、龙陵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等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报名地点:龙陵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龙陵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县公选办。《报名登记表》可登录云南网下载,或到县公选办拷贝。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提供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公开推荐。由各单位党委(党组)于8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县委管理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推荐时要注意引导参会人员综合考虑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质关,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出来参加公推公选考试。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四)资格复审。8月10日前由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开选拔职位。

(五)笔试。笔试统一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试卷由省公选办按职位类别制作,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龙陵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公布。

(六)面试。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龙陵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公布。

(七)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八)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在龙陵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龙陵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龙陵县公选办地址:龙陵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0875—6128781(传真)
 
举报电话:0875—12380

龙陵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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