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昆明市盘龙区选拔公告(第1号)
2010-07-21来源: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 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云组电明〔 2010〕 79号)的精神,经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研究并报省、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 全国公开选拔 2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公开选拔的实施范围

全国乡(镇)(含)以上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公开选拔职位和职位要求( 2名)

昆 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熟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包装、策划、管理工作。

昆明市盘龙区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 熟悉国家、省、市、区关于招商引资、商贸经济、工业经济、对外贸易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经贸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创新精神;能够熟练运用英语。

二、公开选拔的基本条件资格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年龄在 35周岁以下( 1975年 7月 1日以后出生)。

2. 担任科员职务满 1年( 2009年 6月 30日以前任职),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3. 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学位证) 。

4. 经济类相关专 业毕业,有经济部门工作经历,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管理、招商实务和相关工作经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职位、报名条件、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昆明市盘龙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盘龙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

每人只能在全省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 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通知、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 1寸免冠彩色照片 5张。

外省、州(市)报考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网上报名或传真件代为报名。登录: 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www.kmpl.gov.cn)下载填写《云南省 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扫描成文件( JPG格式)。照片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区委组织部邮箱(plqwzzb@163.com)。

报考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报名时间: 2010年 7月 21日至 7月 31日。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10: 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 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

(三)公开推荐。昆明市盘龙区区属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初审通过的人选,由各单位党(工)委、党组组织开展公开推荐工作。公开推荐完毕后,由各单位、部门研究上报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区委管理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盘龙区区外报名人员,按照省公选办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区公选办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合格者发准考证。经复审获得考试资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同时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 、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层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

2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绩问题的履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 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适当的测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组成根据云南省、昆明市有关要求予以确定。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 50%加权计算,并通知本人。

(六)组织考察。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员与选拔职位 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相关媒体公告。

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 40%和 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考察工作由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职人选建议方案。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选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报名地点: 中共盘龙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昆明市北京路 481号 盘龙区人民政府一办 503室 )

邮编: 650051

联系电话:( 0871) 3147066

传真:( 0871) 3147066

网址:http://www.kmpl.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盘龙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

1.公选报名登记表(封面)

2.报名登记表

3.填表说明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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