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岛)面向海内外长期诚聘优秀外籍教师
2014-10-16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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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为加快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步伐,进一步推动国际化进程,特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外籍教师。经学校批准,法学院现向海内外诚聘法学领域4位优秀人才来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其原居住国内无法律纠纷;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须具有博士学位和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优先聘请在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的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名字

三、福利和待遇

1、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的薪酬实行经费包干协议工资制,年薪在5.4万-27万之间。

2、聘期内享受带薪休假政策。

3、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4、旅游补贴:1100元/学期(学期结束时一次性发放);

5、聘期内,学术类教师有6-20万的科研启动费。

6、提供标准化公寓租住。

7、购买综合医疗保险。

四、应聘材料要求及相关流程请参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济南山东大学法学院科研楼212室(250100)

联 系 人:徐会平

电 话:+86-531-88378656

传 真:+86-531-88377011

电子信箱:xuhuiping@sdu.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law.sdu.edu.cn/default.site

附件1:山东大学聘任长期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工作流程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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