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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受示范区人劳局委托(杨管人劳函〔2014〕38号),现就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大学生村官、劳动协理员等人员。
(二)招聘名额
2014年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2014年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3日至1996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劳动协理员以岗位要求的条件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户籍等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别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为准;杨陵户籍认定以2014年10月14日前落户时间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方法步骤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lqzfw.gov.cn,以下简称“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不设其它形式报名。
预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10月29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0月24日-10月30日。
现场确认地点: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杨陵区常乐路中段18号)。
应聘人员在区政府网站下载《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于201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18:00期间,发至本次公开招聘专用邮箱(ylrczp@126.com)。
10月24日-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确认地点统一打印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现场缴纳考试费,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费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考试费,报名结束后持相关证明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进行申报,经核实后退费。
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的比例,低于该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考试费予以退还。
经资格审查合格且按规定缴纳了考试费的人员,须按区政府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范围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科技常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字综合等方面的内容。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平均分数的60%。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高于合格分数线的,同一岗位原则上根据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确定,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人员名单,以及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将组织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有无犯罪记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对空缺的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并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将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发给《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各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性,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纪律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对在招聘中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提供虚假学历、户籍证明等各类有关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全区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029-87012129
监督电话:029-87012314
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温馨提示:
《2014年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来源于杨陵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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