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4-10-11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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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吉安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综合岗科员2名。

二、报考范围

1.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现任科员职务且在编在岗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

2.市、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现任科员职务且在编在岗并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基层和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8日—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照常报名),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an.gov.cn/)或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下载《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经历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秘书科(地址:吉安市城南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联系电话:8222587。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截止至2014年10月27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不足5∶1,则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遴选。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按照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采用闭卷写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并进行公示。若遴选名额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之比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该遴选职位实际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六)确定人选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试用和调入

将拟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每个阶段、环节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考生的监督。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一旦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有关事项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人:刘赋祝

联系电话:8243060(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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