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古田县教育局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说明
2014-10-10来源:古田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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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使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务必在《申请表》的第2页“承诺书”处的“本人签名”处签名,否则退回不与确认,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任教学科”栏,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原则上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社会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主页及申请人个人单页共两页)。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含国民教育系列的前学历和现学历证书复印件。所有学历须提供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的学历,需提供《学历更改审批表》一份和《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无法进行学历更改的应提供盖有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或毕业生登记表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使用A4复印纸打印,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出具,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其中第八栏可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填写)。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提交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由福建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相应层次的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一份(学籍卡上的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可作为师范类界定证明)。

(9)《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上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前到古田县医院体检科领取表格并参加体检);

(10)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张贴在附件3)。

注: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型复印纸,只需复印正面,即有本人信息内容的那一面,由县教育局经办人核对签字并加盖公章。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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