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佛山市国家司法考试考生申领考务发票的通知
2014-10-10来源:佛山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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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司法厅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中规定“交纳考试费需开具财政票据的,可在10月20日至31日(双休日除外)期间,到报名所在市司法局凭身份证、报名凭证和准考证申领。”因此,即日起至10月31日,可电话至我办并留下姓名、身份证、准考证信息及联系电话,我办将统一报省司法厅领取发票。

咨询电话:0757-83326216

佛山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国家司法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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