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保山市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2010-07-09来源:保山市人事局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2010年云南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关于公布2010年云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全市统一时间、按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所属县(区)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即报考市级单位和省属驻保单位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区)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0年8月9日, 8:00-11:30、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市级单位、省属驻保单位岗位人员的资格复审地点:保山人才市场,地址: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42号。

2、报考各县(区)岗位人员的资格复审地点:

⑴隆阳区:隆阳区人才市场,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正阳北路206号。

⑵施甸县:施甸县人才劳动力市场。

⑶腾冲县:腾冲县人才市场,地址:腾冲县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

⑷龙陵县:龙陵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地址:龙陵县城龙山中路。

⑸昌宁县:昌宁县人事劳动局,地址:昌宁县城右甸西路60号。

(三)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岗位、劳教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初审及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劳教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初审及体能测试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组织实施,8月11日前结束。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面试方法

面试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全市设三个考点进行面试。第一考点,面试对象为报考市级单位、省属驻保单位、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的人员;第二考点,面试对象为报考隆阳区的人员;第三考点,面试对象为报考腾冲县的人员。

(一)面试时间:

2010年8月17日-8月19日。

(二)面试地点:

1、第一考点: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保山分校,地址: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42号。

2、第二考点:中共隆阳区委党校,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杏花路82号。

3、第三考点:腾冲县教师进修学校,地址:腾冲县腾越镇观音塘社区松园小区27号。

(三)面试方法:

结构化面试。

三、综合成绩的确定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等额面试为70分、非等额面试为60分。面试过程中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考核;如面试成绩相同,再看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考核。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根据招考计划数等额开展体检和考核。体检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市级单位拟录用人员将在保山党建网、保山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各县(区)拟录用人员在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匿名举报可以不予受理。

(三)录用

录用工作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报考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若由于报考人员考上公务员需解除的,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通知》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时间,向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扰乱考试秩序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 。

(二)资格复审后由于复审不合格,部分岗位出现不足面试比例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天内上网公布。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的当天。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进行等额面试。递补进入面试的人员若需放弃面试,必须于面试前2天将放弃面试的说明发送到《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未发送相关邮件的人员,与无特殊原因的面试临时缺考人员一同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 。省属驻保的工商、地税、质监部门按此递补。

七、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0875)2122559

保山市人事局:(0875)2122069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0875)2131736

隆阳区人事局:(0875)2122827

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0875)8127384

施甸县人事劳动局:(0875)8123454

中共腾冲县委组织部:(0875)2258239

腾冲县人事局:(0875)5138200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0875)6128781

龙陵县人事劳动局:(0875)6127509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0361

昌宁县人事劳动局:(0875)7131388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事局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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