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4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面试公告
2014-09-24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4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核准的《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4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公开遴选面试工作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办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所需时间为20-30分钟。面试成绩通过媒体进行公布。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9月27下午3:00-6:00。

面试地点:曲靖市委党校。

四、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考生面试成绩实行现场公布。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在其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曲靖党建网》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五、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即对面试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分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的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如出现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影响面试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进行公示。同时向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报送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和递补人员情况说明。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委党校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4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

面试时,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也不重新组织面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本公告由曲靖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曲靖市委党校 0874――3117823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3128031

曲靖市委党校纪委 0874――3190801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委员会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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