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州市姜堰区总工会社会化招聘镇(区)工会工作者简章
2014-09-19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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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有序推进镇(区)工会职工服务站队伍建设,姜堰区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区)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性质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区)工会工作者12名,岗位是镇(区)职工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1979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姜堰籍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会工作;

2、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好的协调、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被列入特困或低保职工家庭子女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本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简章(启事)、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简章

通过姜堰人才网、姜堰新闻网、姜堰区总工会网、姜堰日报、姜堰电视台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启事)。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时间:2014年9月22 日- 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姜堰区总工会二楼组织部(人民北路81号)。

(3)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户口簿或户籍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籍贯证明;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⑤特困职工或低保户家庭子女须提供特困职工或低保户有效证明。

报考人员须填写《泰州市姜堰区总工会社会化招聘镇(区)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从网站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报考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接受重要事项的通知。

2、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进行。

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由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相关人员组成。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姜堰人才网、姜堰区总工会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

2.资格复审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将在笔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如成绩还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人才网、姜堰区总工会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姜堰人才网、姜堰区总工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进入公示程序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聘后待遇

1、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姜堰区总工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被聘用人员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招聘岗位。

(2)镇(区)工会工作者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区总工会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对不能胜任工作、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其他应解除劳动合同的,姜堰区总工会可按有关规定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均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争议处理按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

被聘用的镇(区)工会工作者月工资标准为2400元(含“五险一金”的个人承担部分),以后按姜堰区人社部门确定的职工工资上调标准指导意见作相应调整。

五、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本简章由姜堰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8857393(姜堰区总工会组织部)

信息发布网站:

姜堰人才网 http://www.jyrc.net

姜堰新闻网http://news.jyxww.com.cn

姜堰区总工会网 http://www.jygh.com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州 市 姜 堰 区 总 工 会

2014年9月17日

报名表

温馨提示:

《江苏省 报名表.doc》来源于泰州市姜堰区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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