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等学校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7号)文件要求,定于9月27日(周六)上午8:00在泉山校区17号楼进行2014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组名单另行通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内容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
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
内容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学素质
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二、测试标准
申请人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教育科学基础理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学科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相关的教育素养,能从事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测试标准具体内容见评价表(见附件1)。
三、测试方法
(一)测试通过试讲(说课)、面试两种途径进行。
1.试讲(说课):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进行试讲,也可采用说课形式进行。试讲(说课)后应试者应提供教案备查。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试讲(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试讲(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二)试讲(说课)、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试讲(说课)时间在7分钟左右、面试时间在3分钟左右。
(四)请各单位将《2014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附件2),于9月21日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版发送szk@jsnu.edu.cn. 电话:83500205.
2014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
http://rsc.jsnu.edu.cn/s/47/t/2063/af/a4/info176036.htm
人事处
2014.9.17
温馨提示: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doc》来源于江苏师范大学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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