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办理学位申请须知
2014-09-17来源:天津工业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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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申请基本条件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自考)本科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1.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各科成绩平均在70.00分及以上,平均分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良”及以上。

4.高自考本科在学期间参加天津市学位办组织的学位 且成绩合格。

(二)以上四个条件同时满足,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者因违纪受到学校或所在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2.在学期间考试或者考察中曾有作弊行为;

3.免考课程超过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4.学位 非本科在学期间参加。

二、填表须知

1.“申请学位学校”:天津工业大学

2.“日期”:请填写 二○一*年九月或者二○一*年五月

3.“学生类别”:高自考

4.“入学年月”:本人第一次取得高自考本科准考证时间。

5.“本科毕业时间”:高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标注时间。

6.“本科毕业学校名称”:天津工业大学

7.“学科门类”:艺术类填文学,英语专业:文学,电子信息:工学,工商企业管理:管理学。

8.“学习成绩单”:

1) 请按照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顺序填写,学时=学分×18。“总学时数”、“平均成绩”均不含毕业论文(设计)。

2) “外语统考合格证书编号”:有合格证书编号的填证书编号;无合格证书编号的填上何时、何地考、何语种、成绩。

3)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栏题目和成绩必须填写,成绩按“优”、“良”形式填写,不得按百分制分数填写。

4) “成绩登陆人签字”:社会考生为学生本人,其他考生为承办部门教务管理人员;“成绩审核人签字”:承办部门主管领导。

9. 申请表第4页(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用填写。

10.电子版照片要求与毕业证同底板,电子照片要清晰,尺寸大小为120×160像素(10kb以内)、JPG文件,文件名为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姓名。

三、申请学位必备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沿左侧装订;

2.《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两份(A3纸正反面复印);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

5.学位 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

6. 自考学生成绩单

7. 与毕业证同底板的证件照电子版及纸介质照片(一寸、二寸彩照各2张),纸质照片背面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电子版照片尺寸大小为120×160像素(10kb以内)、JPG文件,文件名为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姓名。

四、递交材料时间、地点

1.受理时间:每年6月份本科毕业生请于当年9月3日——23日上报纸质材料,每年12月份本科毕业生请于次年5月3日——23日上报纸质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请考生必须按时申报。

2.办理地点:河东区成林道63号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A603

3.联系电话:24520196

五、注意事项

1.请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2.请毕业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各项资料,以免耽误申报。

天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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