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4-09-09来源:南昌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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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河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艺术设计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黑龙江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艺术设计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江苏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4
安徽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艺术设计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山东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8
艺术设计学(承认统考成绩) 本科 艺术(理) 4
本科 艺术(文) 12
河南省 艺术设计学(承认统考成绩)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4
湖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8
湖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8
江西省 音乐学(承认统考成绩) 本科 艺术(理) 6
本科 艺术(文) 14
艺术设计学(承认统考成绩) 本科 艺术(理) 5
本科 艺术(文) 29

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专业校考考试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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