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思想品德鉴定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哪些部门提供?
2014-09-04来源:

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思想品德鉴定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哪些部门提供?

答:(1)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

(2)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

(3)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

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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