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考试组织机构
2010-06-29来源: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服务网
中央政法委 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考试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设置考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置考点。考务工作在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教育考试由相关部门商定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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