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试点班本科教育介绍
2010-06-29来源: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服务网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招录人数: 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9835人。

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民法学。

面试体检: 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毕业去向: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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