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及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安排通知
2014-08-29来源:襄阳教育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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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和小学类别笔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方式由计算机化考试改为纸笔考试。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1.笔试报名时间:9月9日至15日;

现场审核时间:9月11日至15日;

网上缴费时间:9月11日至21日。

2.笔试考试时间:11月2日。

3.面试报名时间:12月1日至5日;

现场审核及网上缴费时间:12月3日至5日。

4.面试考试时间: 12月27日至28日。

(三)高校类别。

1、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已与高等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华中师范大学报名及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科目的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同步。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电话67868052,联系人:赵老师。领证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223室。

2、考试时间: 11月2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下午2:00—4:00心理学。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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